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决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负责制订并施行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以及完成计划的行政措施;负责和监督乡政府各职能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指导、协调村委会发展农村经济。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所有工作要求,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推广科学技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地方经济。负责道路交通、矿山、食品卫生、学校、护林防火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乡花椒及种草养畜等生产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面推动2个村101户406人脱贫攻坚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1条通村硬化路建设,2条通组公路建设,全力推动宽带通讯网络建设和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扎实推进158人易地搬迁和42户彝家新寨建设,同步搞好“1+N”综合体配套设施;深入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增效工程。
(二)产业发展方面。坚持三棵树套种套样产业发展思路,栽种青花椒800亩以上,核桃500亩以上,华山松500亩以上,种植“青薯9号”450亩以上,加大劳务培训力度和输出组织服务,力争实现劳务收入百万以上。
(三)其他发面。加快提升“一村一幼”,深化控辍保学“九长”负责制,小学入学率保持100%,初中阶段巩固率99%以上;全面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提高农村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二、增强全民维稳信访,把控社会治安
(一)加强领导,压实“一岗双责”。成立以党委书记余忠祥任组长,镇长曲木都史、派出所所长欧华旺、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并与全镇9个村落实了禁毒工作目标责任制,签订了《派来镇2017年度禁毒工作责任书》。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坚持每月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一次维稳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综治维稳工作。加大在国际禁毒日、群众赶集日、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时等主要时间点,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多种宣传教育手段、途径和形式,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加强防范,及时处理。将信访工作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强化措施,严厉打击。制定《派来镇2017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派来镇村干部禁毒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村三职干部禁毒工作责任;实施“支部+干部包干+家族”禁毒下的“十户联保”政策,通过村规民约约束吸贩毒人员,使农户相互监督,达到禁毒效果。
三、深化改革、破除瓶颈,寻求产业新出路
(一)以“生态强镇”抓手,大力发展青花椒核桃华山松生态立体产业,栽种青花椒2000亩以上,核桃1500亩以上,华山松1000亩以上,种植“青薯9号”1500亩以上。
(二)实现“四个转变”即产业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零星化种植到规模化种植转变,人工种植到机器种植转变,原材料销售向深加工产品转变。
(三)做好产业树上“三件事”:处理好产业树木新旧换代的补植补种;引入现代林业嫁接技术,保障优良品种的普及;做好病虫害防治。
(四)大力发展种养殖,培育核桃种植大户3户以上,花椒种植大户5户以上,每个村至少成立1个合作社,利用“互联网+农产品”的电子商、物流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五)加大农业技术的培训力度,让每户至少有一人成为农牧林业专家。
四、保障改善民生,筑牢基层新堡垒
(一)加快提升“一村一幼”,深化控辍保学“九长”负责制,小学入学率保持100%,初中阶段巩固率99%以上。
(二)利用农民技能培训,培训300人次以上,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做好全民参保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抓好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生态补偿等惠农资金的发放。
(四)大力宣传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参合率达85%。
(五)开展法制教育,提法治意识识,全体镇、村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转变作风,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淳民风,引导群众自强不息,感恩奋进。
(六)加强以“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四权四制”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建立严格的村级财务制度,坚持村务财务公开,全面实行村帐镇管,努力提高农村工作透明度,决策的科学化,公民的民主化,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五、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环境
(一)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日常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工作开展,由镇长曲木都史亲自抓,分管领导朱德兵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镇政府与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商家店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强化违章建筑监管力度。
(二)利用创建“四好村”、脱贫攻坚等契机,大力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素质。每月2次夜校讲课,及时走村入户,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扩大宣传;利用村文化室、民俗活动场所、支部活动室等,举办每月相关活动,增强群众文化活动,解放思想,为助农增收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积极组织劳动力技能培训,完成电焊技能培训250人次,农技培训200人次,完善了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现就近就业,提高收入。
(三)不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配套城乡环卫设施,继续深化公路沿线环境专项治理,扩大巡查范围,延长巡查时间,形成常态化管理,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
同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级各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为一级决算单位,单位 1 个,为行政单位。派来镇辖区内共设9个村民委民委员会,核定人员编制33名,其中:机关人员23名,行政工勤人员2名,合计25名;派来镇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派来镇文化广播站事业编制2名 。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611.20万元,其中: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1.20万元,占100%;上年结余为40万元,占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派来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65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94万元,占78.77%;项目支出138.26万元,占21.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11.20万元。与2016年738.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7.70万元,增减82.7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98.90万元,比2016年减少47.70增幅为-93.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80万元,占53.4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万元,占2.22%;医疗卫生支出42.35万元,占6.50%;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占6.14%,住房保障支出23.84万元,占3.66%;农林水支出180.74万元,占27.75%;安全生产监管2万元,占0.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017年决算数为347.8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为282.76万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为32.00万元;2010350(事业运行)为33.0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17年决算数为14.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14.47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为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017年决算数为42.35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为30.6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为3.10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为8.60万元。
4.农林水支出213:2017年决算数为:180.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为116.48万元;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为55.00万元。
5.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15: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为2.00万元。
6. 节能环保支出211:2017年决算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111199(其他污染排减支出)为40.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21: 201年决算数为2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为23.8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预算9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6万元,减少9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9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2016年为0.2万元,增幅为90.91%。是因为2017年公务接待比2016年多一些。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2万元,占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1.85%,下降原因是未报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0人次,共计支出0.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阳县派来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万651.20元,覆盖率达到10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特性指标不明确,二是人才培养还不够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5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人才培养(5分) |
3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所以无下级部门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0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0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0 |
合理性 |
5 |
0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0 |
资金使用 |
4 |
0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0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0 |
完成质量 |
5 |
0 |
完成时效 |
5 |
0 |
完成成本 |
5 |
0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0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0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0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0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0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0 |
总分 |
0 |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部门及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01(项):科目名称为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科目名称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350科目名称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名称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01科目名称抚死亡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科目名称为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指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5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2130707: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3.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150605: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14.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派来镇2017年部门财政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