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发展规划和行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工作;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3、负责全县水务工程管理监督实施水务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
4、负责全县水利工作,制定水利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和水利工程管理;发展制定全县水土保持发展规划、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防治工作。
5、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1)年初完成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2)按照县脱贫攻坚计划,2017年计划脱贫59个村,其中极度贫困村14个,贫困村39个,一般村6个。解决安全饮水涉及德溪乡李子坪村等21个乡镇33个村20104人,纳入2017年项目计划,项目总投资2244.63万元。
该项目于4月底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批,州发改委、县发改经信局对方案进行了批复。我局已委托县国投公司代建,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施工工作,并按项目资金来源分别实施,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截止11月10日,已完成工程量的50%,其中,依达乡保尔村62户已在11月中旬抢通,丙底乡布洛村90户已安装到户,待玻璃钢水池完成后即可通水。
2、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1)金阳县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该项目为渠道防渗整治项目。维修向岭乡下寨村渠道6km。项目总投资108万元,全部为县级整合资金。目前项目正在进行财评等工作,财评完成后移交县国投公司代建,预计开工时间2017年12月,预计完成时间2018年2月。
3、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1)金阳县2017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由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水务局以凉财农<2016>168号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该项目由成都南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高效节水灌溉设计任务。本次项目选择在春江乡、山江乡的3个村7个组,共5处地块实施1500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主要建设内容有:建设节水灌溉面积1500亩(5处)。建设取水低堰3处;闸阀井183个,Φ160PE管1536米;Φ140PE管1092米;Φ110PE管3985米;Φ90PE管789米;Φ75PE管2010米;Φ63PE管32938米。金阳县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总概算投资为517.49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11月中旬开工建设。
(2)由我局委托成都南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金阳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9月22日上报州水务局,州局组织专家组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并以凉水函<2017>229号下达了技术审查意见。
该项目审定概算总投资632.12万元,申请中央财政高效节水补助632.12万元。该工程计划总工期4个月。
4、构树产业引水灌溉项目
金阳县2017年构树产业引水灌溉项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德溪乡及老寨子乡实施,设计构树种植面积10000亩,并配套灌溉设施,该项目灌溉设施采用PE管道配套水池等,于4月底动工,目前正在施工中,已完成75%。
5、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金阳县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利工程项目由凉山州财政局于2015年5月29日以凉财外投<2015>42号文《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鲁甸地震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投资预算。2015年10月,我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金阳县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利工程实施方案报告》并上报州水务局审批,州水务局以凉水发<2015>190号文对报告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恢复重建6个灌区,整治渠道6条46805m,金阳河河堤修复1处83.5m,固床坝2处。项目总投资2550.36万元截至目前前,项目已全部竣工,并于年初完成竣工验收等工作。
6、2017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实施项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川财农<2017>151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7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下达我县2017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100万元,我局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金阳县2017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实施项目实施方案》,拟整治东风大堰桃坪垭口至红旗水库渠道1550m,项目计划投资132.07万元。该项目预计2017年12月动工,2018年3月完工。
7、规划编制
《金阳县高效节水灌溉“十三五”规划报告》。
《凉山州金阳县干旱河谷水利生态治理产业脱贫2018-2020实施方案》。
协助凉山州水利设计院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全县饮用水水源地规划编制工作。
二、部门概况
水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单位。总编制40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7名(公务员编制6名,机关工勤控制数1名),事业编制33名。公务员实有5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其中:高级工程师3名,工程师9名,助理师14名),工勤技能人员8名(其中:事业高级工5名,事业中级工2名,行政工勤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水务局本年收入合计569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93.84万元,占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占2%。

2017年水务局本年支出合计45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58万元,占10.91%;项目支出4046.76万元,占89.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93.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49.48万元,增长65.31 %。2017年支出合计4542.3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支出减少675.43万元,下降12.9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4.64万元,下降14.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水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3.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1万元占总支出的1.25%,医疗卫生支28.8万元占总支出的0.65%,节能环保支出308.5万元占总支出的6.91%,农林水支出4021.83万元占总支出的90.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54万元占总支出的0.17%,住房保障支出40.76万元占总支出的0.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55.71万元,完成预算97.25%。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9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5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19.6%。财政增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3.211节能环保支出:其中2110401生态保护2017年决算数为308.5万元。2017年没有预算节能环保支出项目资金。
4.213农林水支出:其中2130301行政运行81.38万元,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223.33万元,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8.97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68.89万元,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16.96万元,2130314防汛189.9万元,2130316农田水利127.47万元,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268.34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710.6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4021.83万元,完成预算2144.91%。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支出工程款。
5.221住房保障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40.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54万元、津贴补贴59.04万元、奖金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05万元,绩效工资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生活补助4.88万元、医疗费7.95万元、住房公积金40.76万元。
公用经费7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1.59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22.6万元、维修费0.96万元,会议费4.9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劳务费2.88万元、工会经费5.4万元、福利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万元,占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4万元,占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水土保持治理、贫困村安全饮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督查河长制0.31万元,会理县水务局地方电力安全交叉检查0.33,州水局监测点检查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17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9.2万元,是财政整合用于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水务局机关经费支出81.38万元,比2016年增加7.17万元,增长9.6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水务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水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84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管理工作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是工作上创造性不够,三是干部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工作培训提高技能,二是加强项目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2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无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
|
合理性 |
5 |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
|
资金使用 |
4 |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
|
完成质量 |
5 |
|
|
完成时效 |
5 |
|
|
完成成本 |
5 |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类)211(款)04(项):2110401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2.农林水(类)213(款)03(项):
21303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指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130310水土保持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资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
2130314防汛指反映防汛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水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是指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是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305扶贫,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3.国土海洋气象等(类)220(款)01(项):2200111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金阳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