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县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时间:2025-09-14 16:00 【 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金阳县财政局汇总,2024年金阳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不含教育收费)安排“三公”经费算批复1518万元,预算执行1398.54万元,决算支出总额为1231.8万元,占预算批复81.12%,占预算执行88.0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批复1331万元,预算执行1231.8万元,决算支出为1231.8万元,占预算批复92.55%,占预算执行100%;公务接待费预算批复187万元,预算执行160.72万元,决算支出160.72万元,占预算批复85.95%,占预算执行100%。

2024年决算支出1454.3万元,20231469.75万元减少195.45万,减少13.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37.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7.82万元),比20231299.45万元减少61.63万元,减少4.74%;公务接待费160.72万元,比2023170.29万元减少9.57万元,减少5.62%

  2024年金阳县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024年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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