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县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金阳县财政局汇总,2022年金阳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不含教育收费)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761万元,决算支出总额为1787.29万元,占预算支出101.4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494万元,决算支出为1603.32万元,占预算支出107.3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67万元,决算支出183.96万元,占预算支出68.9%。
2022年决算支出1787.29万元,比2021年的2266.08万元减少478.79万元,减少21.1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3.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1.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1.39万元),比2021年的1976.29万元减少372.97万元,减少18.87%;公务接待费183.96万元,比2021年的289.79万元减少105.83万元,减少36.52%。
2022年金阳县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022年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