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县内禁养区无规模化养殖场,但已拟定的禁养区划定未发布公告。 |
责任单位 |
金阳县农牧局 |
责任人 |
苦所博 |
联系电话 |
13980282908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完善禁养区划定,完成划定工作后及时予以公布,并加强监管力度。 |
整改措施 |
1、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2、县环保局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3、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审批联动机制。4、县农牧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强化督查督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已完善完成禁养区划定工作,并通过金阳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发布公告。县农牧、环保、水务局联合发文«金阳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