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群众安置补充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9/2025-010018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能源发文机关
:金阳县政府成文日期
:2025-11-12发文字号
:金府发〔2025〕18号发布日期
:2025-11-25有效性
:有效
金府发〔2025〕18号
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群众安置补充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群众安置补充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参照执行。
附件:《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群众安置补充方案》
金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群众安置
补充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镇化建设,切实保障项目区内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有效盘活利用闲置资产,积极化解安置遗留问题,妥善做好征拆安置工作,根据《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阳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金府发〔2023〕8号)文件,结合群众实际安置需求,特制定本补充方案。
一、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金阳县东区高级完全中学等17个项目建设所涉及被征拆房屋群众(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二、安置房源
本次安置共提供房源580套住房与570间经营性用房,具体如下:
一号安置点: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位置:天地坝镇马依足中心村俄尔提组
住房房源:共288套
124.62㎡户型:96套
99.46㎡户型:144套
85.78㎡户型:48套
经营性用房:224间(面积区间19㎡-101㎡)。
二号安置点: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位置:天地坝镇唐家屋基村英子组
住房房源:共192套
124.62㎡户型:48套
99.46㎡户型:96套
85.78㎡户型:48套
经营性用房:134间(面积区间19㎡-101㎡)。
三号安置点:金阳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位置:天地坝镇唐家屋基村木腊沟组
住房房源:共60套,户型面积均为90㎡。
经营性用房:无
四号安置点
位置:天地坝镇东山社区
住房项目:金阳县易地扶贫马依足组团安置点项目
房源:共40套
140.31㎡户型:24套
125.68㎡户型:9套
75㎡户型:4套
50㎡户型:3套
经营性用房项目:金阳县宜居乡村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一期)
房源:共212间(面积区间21㎡-48㎡)
三、安置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实物调查登记工作由项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会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安置房分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摇号结果现场公示,选房过程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与社会监督。
(二)就近安置原则
对符合安置条件的群众,原则上实行就近安置,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三)人口锁定原则
安置人口以项目业主单位发布拆迁公告之日为基准进行登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迁入人口不予登记安置,自然减员人口不予核减,确保安置对象范围清晰、锁定准确。
(四)统筹调配原则
对高速公路等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就近安置的征拆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在安置点内统筹调配安置。
(五)首套优先原则
本次安置工作优先保障被征拆群众的首套安置房屋需求。
四、安置回购标准
(一)回购单价
首套安置住房按900元/㎡执行、经营性用房按1100元/㎡执行;第2套安置住房按1100元/㎡执行、经营性用房按1300元/㎡执行。
(二)安置面积标准
以锁定安置的家庭人口数确定房屋安置面积上限,具体标准如下:
3人及以下户:不超过80平方米;
4人户:不超过100平方米;
5人及以上户:不超过120平方米;
所有回购房屋面积最终以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首套住房、经营性用房回购面积超过安置标准的部分,按照第2套住房、经营性用房价格执行。
(三)第二套安置房
在保障首套房屋安置基础上,根据群众意愿和剩余房源,采取房屋回购或货币化补贴方式安置第二套房屋。
五、安置时间及程序
(一)安置时间
集中选房时间为2025年12月。
(二)安置程序
1.成立选房工作组: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天地坝镇、各项目业主单位、县人大代表2名及县政协委员2名等组成。
2.房源信息及安置对象公示:县住建局选房前发布公示房源信息,内容包括选房时间、地点、流程、房源信息等;各项目业主单位选房前完成资格审核及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选房步骤:各项目业主单位组织安置对象现场签到确认后,抽取抓阄号,按抓阄号确定选房顺序;安置对象在业主单位和涉及乡镇带领下有序开展选房;选定后现场登记并签订《选房确认书》。
4.选房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安置户凭《选房确认书》《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到指定银行缴纳房款及住房维修资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阳支行;账户名: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账号:2320633609000025041),房屋拆迁补偿未兑付的群众,待补偿金兑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房款及住房维修资金缴纳,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5.各项目业主单位统一收取缴费凭证报县住建局,领取安置房钥匙。
六、物业管理
由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其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
七、注意事项
(一)政策衔接要求
已享受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征拆群众,原则上不纳入住房安置;但易地扶贫搬迁所建房屋被项目征拆的群众纳入安置。
(二)选房人身份与材料
选房人须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人。选房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征收补偿协议;《选房资格确认书》。如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选房纪律与责任
选房顺序号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让、买卖,一经查实,取消相应选房资格。选房人应按规定时间到场参与选房,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选房结果经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如选房人因个人原因不认可所选房屋,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安置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安置对象信息统计表
附件
安置对象信息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置户数 |
安置住房及门市数量 |
牵头负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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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阳县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 |
75户 |
68套住房;75间门市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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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阳县产业路项目 |
76户 |
74套住房;76间门市 |
县发改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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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道356线金阳县金阳河特大桥工程项目 |
6户 |
6套住房;6间门市 |
宏达国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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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阳县看守所、武警营房及禁毒戒毒警示教育基地 |
6户 |
6套住房;6间门市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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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G356改建工程 |
2户 |
2套住房;2间门市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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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阳县北桥连接线 |
11户 |
10套住房;11间门市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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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阳县木腊沟至红峰中心村连接路 |
7户 |
7套住房;7间门市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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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西昭高速 |
39户 |
39套住房;39间门市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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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沿江高速 |
119户 |
119套住房;119间门市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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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阳县南桥连接线 |
104户 |
104套住房;104间门市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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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阳县东区高级完全中学建设项目 |
24户 |
24套住房;24间门市 |
县教体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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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阳县务科小学改扩建项目 |
1户 |
1套住房;1间门市 |
县教体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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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金阳县宜居乡村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一期) |
2户 |
2套住房;3间门市 |
县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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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金阳县青花椒园区建设项目 |
34户 |
34套住房;34间门市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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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
4户 |
4套住房;4间门市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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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金阳县河东新区木腊沟组团市政路网管网建设项目 |
2户 |
2套住房;15间门市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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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金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 |
3户 |
3套住房;3间门市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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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合计 |
515户 |
住房505套、门市529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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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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