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城镇化建设,切实保障项目区内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有效盘活利用闲置资产,积极化解安置遗留问题,妥善做好征拆安置工作,根据《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阳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金府发〔2023〕8号)文件,结合群众实际安置需求,特制定《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群众安置补充方案》。
二、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金阳县东区高级完全中学等17个项目建设所涉及被征拆房屋群众。
三、安置房源
本次安置共提供房源580套住房与570间经营性用房,具体如下:
一号安置点: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位置:天地坝镇马依足中心村俄尔提组
住房房源:共288套
124.62㎡户型:96套
99.46㎡户型:144套
85.78㎡户型:48套
经营性用房:224间(面积区间19㎡-101㎡)。
二号安置点:金阳县河东新区拆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位置:天地坝镇唐家屋基村英子组
住房房源:共192套
124.62㎡户型:48套
99.46㎡户型:96套
85.78㎡户型:48套
经营性用房:134间(面积区间19㎡-101㎡)。
三号安置点:金阳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位置:天地坝镇唐家屋基村木腊沟组
住房房源:共60套,户型面积均为90㎡。
经营性用房:无
四号安置点
位置:天地坝镇东山社区
住房项目:金阳县易地扶贫马依足组团安置点项目
房源:共40套
140.31㎡户型:24套
125.68㎡户型:9套
75㎡户型:4套
50㎡户型:3套
经营性用房项目:金阳县宜居乡村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一期)
房源:共212间(面积区间21㎡-48㎡)
四、安置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实物调查登记工作由项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会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安置房分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摇号结果现场公示,选房过程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与社会监督。
(二)就近安置原则
对符合安置条件的群众,原则上实行就近安置,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三)人口锁定原则
安置人口以项目业主单位发布拆迁公告之日为基准进行登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迁入人口不予登记安置,自然减员人口不予核减,确保安置对象范围清晰、锁定准确。
(四)统筹调配原则
对高速公路等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就近安置的征拆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在安置点内统筹调配安置。
(五)首套优先原则
本次安置工作优先保障被征拆群众的首套安置房屋需求。
五、安置回购标准
(一)回购单价
首套安置住房按900元/㎡执行、经营性用房按1100元/㎡执行;第2套安置住房按1100元/㎡执行、经营性用房按1300元/㎡执行。
(二)安置面积标准
以锁定安置的家庭人口数确定房屋安置面积上限,具体标准如下:
3人及以下户:不超过80平方米;
4人户:不超过100平方米;
5人及以上户:不超过120平方米;
所有回购房屋面积最终以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首套住房、经营性用房回购面积超过安置标准的部分,按照第2套住房、经营性用房价格执行。
(三)第二套安置房
在保障首套房屋安置基础上,根据群众意愿和剩余房源,采取房屋回购或货币化补贴方式安置第二套房屋。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30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