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的作用,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风险,完善我县防灾减灾保险体系,保障居民的财产安全
二、修订依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金监发〔2024〕19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凉山州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工作的通知》(凉财金资〔2025〕10号)
三、内容提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保障民生。
(三)工作目标。在《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保监发〔2016〕39号)、《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川办函〔2017〕97号)基础上,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运行机制,完善防灾减灾保险体系,提升社会公众的自然灾害防御意识及金阳县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扩展巨灾保险责任,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切实增强全县城乡居民抵御巨灾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内容。承保主体、保障对象、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赔偿处理、投保工作流程、理赔管理。
(五)保障措施。组织保障、资金保障。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30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