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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阳县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机制》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9/2026-030059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发文机关
:金阳县政府办成文日期
:2025-09-04发文字号
:金府办发〔2025〕59号发布日期
:2026-01-06有效性
:有效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阳县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机制》的通知
金府办发〔2025〕59号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阳县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为妥善处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将《金阳县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金阳县整治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机制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州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后两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凉人社发〔2025〕23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源头预防、过程监管、纠纷处置、责任落实等方面,就整治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制定此工作机制。
一、预防欠薪与源头治理机制
(一)严格项目准入与资金管控。一是做好资金源头管控,将工资支付能力纳入项目准入门槛,对政府、国企项目实行更高标准的资金监管,禁止“未批先建”“垫资施工”,防止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欠薪,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二是规范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确保“一人一卡、按月足额”发放,强制要求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工资支付时间、方式及金额,禁止模糊表述,杜绝口头协议。
(二)建立项目管理核心制度。一是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到位;二是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由第三方对施工单位提供担保,确保业主单位违约时施工单位能优先获得资金补偿,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三是督促用工企业实行上下班实时打卡,记录农民工务工情况,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人员管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执行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施工企业要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款项单独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不被挪用;五是实行总包代发工资制度,由总承包单位直接代付至农民工账户,避免分包环节截留导致欠薪;六是建立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制度,杜绝年底集中结算出现风险导致农民工上访。
二、动态监管与风险预警机制
(一)数字化监测平台应用。利用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平台整合项目信息、农民工实名制数据、考勤记录及工资发放信息,实现政府、企业、农民工三方信息透明化,实时追踪项目工资发放、考勤数据、实名制管理等欠薪风险预警。
(二)常态化督查检查。定期对政府及国企项目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依托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各级12345热线、四川省信访系统、问政四川等互联网平台,及时掌握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线索。
(三)精细化管理台账。重点聚焦在建、续建项目,梳理欠薪问题建立案件台账,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确保年底实现“两清零”目标。
三、纠纷化解与快速处置机制
(一)畅通维权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问题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并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二)增设直报通道。项目业主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主动上报项目资金拨付、工资发放等关键环节的异常情况,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警”转变,明确“第一报告人”义务,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减少中间流转环节,为快速介入调解、精准立案查处争取时间。强化政府、国企项目源头监管、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打破信息传递壁垒,提升问题处置效率,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与现有巡查检查、协商调解等措施形成互补,共同织密农民工薪资权益保障网。
(三)加强部门协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强化联合监管。
1.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县住建、交通、水利等项目业主单位要履行好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3.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4.县发改经信、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把关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渠道,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5.县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6.县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7.县司法、自然资源、银行、审计、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保障工作。
8.县新闻媒体要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先进典型案例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 四、责任落实与问责机制
- (一)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规范用工管理,严格执行“一金七制度”,确保工资支付流程规范透明;二是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主动监督项目资金和工资支付,避免出现欠薪问题。三是压实乡镇属地责任,组织召开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会议,分析研判欠薪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完善欠薪整治方案,对欠薪问题进行动态清零。
- (二)强化监督问责。项目主管部门要对整改不力的项目下发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要将欠薪问题纳入纪检监察监督范围,对整治政府项目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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