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9/2026-030063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发文机关
:金阳县政府办成文日期
:2025-10-27发文字号
:金府办发〔2025〕63号发布日期
:2026-01-06有效性
:有效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府办发〔2025〕63号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金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自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环函〔2022〕525号)要求,为切实开展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金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祖发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邓 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贾巴鲁日 县政府办主任、县林草局局长
安阿龙 金阳生态环境局局长
石志云县发改经信局局长
罗史且县住建局局长
赵树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普哈 县财政局局长
吉伍体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冠军县统计局局长
雷舜富 县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阳生态环境局,由安阿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交办事宜。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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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30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