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2026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08 14:37 [ 字体: ]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为保障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有序地进行,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作业安全事故,现公告如下:

一、人工影响天气是减轻和防御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手段,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

二、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为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以下区域实施:15个乡镇。

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使用车载WR—1D火箭弹,最大射程半径10km。

由于人工影响天气使用军工和火工产品,因而在作业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和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落地未自毁的故障火箭弹,应及时通知金阳地方气象服务中心或当地派出所等候处理,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一旦发生人员、财产等意外伤害事故,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遵照以下程序处置:迅速抢救伤员、抢救国家和群众财产,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金阳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报告。

六、本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事故管理机构:金阳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   

值班电话:0834-8738031                       

特此公告

金阳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