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 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经授权后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本系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系统审批服务便民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承担县政府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
(十二)负责全县中医事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科研教育规划,组织科技成果评审,指导学术交流。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医学会、医师协会和性病艾滋病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凉山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金阳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宣传与健康促进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标准。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并监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国内贷款、赠款项目,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 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爱国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创建健康(卫生)县城、乡镇、村等。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教与信息统计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日常管理和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技术人员外出研修、学习工作等的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参与人口基层信息库建设。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和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规划项目与健康扶贫股。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和省专项支援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全县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协调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管理。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拟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分级实施。承扫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管职责;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等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卫生、职业病等防治工作;重点职业病监测、调查治理、风险评估和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 射卫 生技术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根据授权公布有关疫情信息。拟订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组织开展艾滋病疫情调查、统计和流行趋势分析。负责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疫情监测,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负责艾滋病防治专业机构、队伍建设、项目需求评估、预决算安排和经费方案等。指导和协调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抗病毒治疗、预防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治工作。协调艾滋病防治科研基地(机构)、国内外组织(机构)的各类活动。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督促检查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进度、质量等情况。监督全县艾滋病防治监测检测,组织实施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调研、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五)医政医管与妇幼健康股。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服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监测评价影响妇幼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的危,险因素,拟订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范化管理职责。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制定优惠卫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制订全县中医事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中医科研教育规划,组织科技成果评审、鉴定及推广应用,指导学术交流。负责全县中医(含中医、中西医、 中彝医)行业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协调发展全县中医药事业; 负责规定范围内的中医医疗机构审查、批准手续,发放、设置中医医疗机条件;负责直属中医医院及综合医院中医药、中医科室实施宏观管理。监督中医人员职业准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医教育,指导中医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
(六)计划生育指导股。拟订农村和社区计划生育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秩序整治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各项基层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标准化建设。指导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预算支出需求计划的申报工作,协调开展独生子女健康教育、家庭健康服务等工作。
金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金广路上段8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0834-8733240
负责人姓名:胡天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