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22-06-16 08:56 [ 字体: ]

金阳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县(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州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强化现场环境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承担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工作;承担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金阳生态环境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与审批服务股、污染防治与应急信访股。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管理、会议会务、爱国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题调研。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生态环境信息宣传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建立环境责任体系,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组织迎接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自然生态保护与审批服务股。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实施水体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和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实施水功能区划,论证水体纳污能力。组织实施水体断面考核制度。拟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牵头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承担涉水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牵头组织“碧水”战役,参与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有关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相关工作。指导有机食品发展。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承担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规划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根据授权承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根据授权,承担政策、规划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审批工作。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牵头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工作。根据授权承担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工作。承担环境监测工作。承担污染源普查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三)污染防治与应急信访股。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涉气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承担气候变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污染地块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环境管理制度。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应急、信访相关工作,拟定实施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

金阳生态环境局办公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金广路上段1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0834-8730092

负责人姓名:安阿龙